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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拟对52名博士做退学处理

  • 来源:辽沈晚报
  • 发布时间:2020-10-23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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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东北大学作出果断处理,52名博士生将面临退学。

10月20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

上述公示信息介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东大校字〔2017〕70号)《关于超期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时限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8号)和《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9号)文件规定,拟对部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公示表示,研究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此次公布的拟退学处理的博士研究生名单上共有52人,其中入学时间最早的一人为2002年入学,已经“读博”18年之久。此外,2003年入学,“读博”17年的还有2人。

《东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东大校字〔2017〕70号)第十八条规定: 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8年。

该《细则》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可予研究生退学处理的情形,包括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形。

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部分高校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发出类似消息。8月初,南方医科大学“11名博士生将被退学”的消息引起关注。此外,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北京高校向部分学生发出“逾期警告”,提醒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否则将有退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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