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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校长建议取消考研专业课统考

  • 来源:未知
  • 发布时间:2011-04-02 13: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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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

研究生培养机制是研究生培养系统各因素、各环节之间的规范体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积极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1020年)》的精神,不断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切实保证和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改革硕士生入学考试制度,取消部分硕士生专业课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关系到优秀生源的选拔,对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硕士生入学考试除英语与政治科目实行全国统考外,部分专业课亦为全国统考。从实践情况看,部分硕士生专业课实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不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选拔适合专业需要的、具有学术潜力的学生,不利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办出特色。更为严重的是,专业课统一入学考试,诱发了本科教育的“应试化”倾向,影响到本科教育质量的提升和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国际比较看,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生招生对于语言、推理能力和专业基础的要求是共同的,但都没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来进行考察。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调研,尽快取消部分硕士生专业课全国统考。

二、调整研究生基准学制,建立新的研究生学制体系

研究生学制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制度,涉及到学习年限、经费拨付、资助期限、课程设置、后勤管理、质量标准等诸多内容。科学合理、有弹性的研究生学制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学术型研究生学制是硕士生2-3年,博士生3-4年。高校现实情况是,硕士生多为2.5(工科)到3年,博士研究生都是3年。无论从实践经验来看,还是从国际比较来看,硕士生基准学制偏长,博士生基准学制偏短。考虑到学术型硕士生毕业后大多不再从事高等教育和有关学术研究工作的趋势,现行基准学制更需调整,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议将学术型硕士的基准学制调整为2年,并相应调整(降低)硕士生培养规格和要求。考虑到对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和论文质量的要求,以及目前实际培养年限延长的现实困扰(延期毕业的博士生由于受基准学制影响,在培养经费、奖助学金、住宿条件等资源配置方面遇到困难),建议将博士生学制调整为4-5年,基准学制定为4年。即:将现行的2.5/3(硕士)+3(博士)的研究生学制调整为2(硕士)+4(博士)的新学制。

三、建立更加有效的研究生激励和淘汰机制,培育优良学风

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时间与精力投入不足,学风浮躁,是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研究生激励和淘汰机制,下大力气予以解决。一是政府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办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使得博士生平均奖助学金水平除学费外能够达到硕士毕业生工作平均年薪的水平,硕士生平均奖助学金水平除学费外能够达到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二是继续改革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建立动态的、激励性强的标准体系以及操作性强的评定办法,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三是建立严格的基于标准的研究生淘汰机制,尤其要引导高校在严格中期筛选和学位论文答辩这两个环节上严格把关,改变目前我国高校研究生淘汰率过低的现象。从国际经验看,没有淘汰的研究生教育绝不会是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直接影响到学风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例如,发达国家不同学科领域的博士生淘汰率在30-70%之间,而我国各培养单位每年淘汰的研究生基本上是个位数,两者之间的反差极大。政府和社会应支持实行严格的研究生淘汰制度,多方合作,做好淘汰研究生的就业安置和心理疏导工作,努力在研究生中间培育一种奋发努力、严谨求真和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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